通姦罪
通姦罪

找到【侵害配偶權證據】「婦馨」24H隨時為你服務

雖然台灣已經通過通姦除罪化,已經沒有刑事罪,
還是可以針對侵害配偶權請求損害賠償,保障自己及子女權益。

【侵害配偶權】的認定,只要是超出一般男女往來的正常行為,就可以提告。

舉凡每天半夜視訊、半夜回訊息、屢勸不聽、
進出旅館、訊息往來、親親抱抱、老公老婆哈尼寶貝叫個沒完沒了都算。

甚至有的小三還會侵門踏戶的要求對方讓位,真不知哪來的自信,
面對這種情況,你是否想要抓姦?甚至進一步採取法律行為,提告侵害配偶權。
抓姦最重要的就是要合法,
侵害配偶權蒐證要交給有經驗的徵信社協助
很多人面臨伴侶外遇而自己抓姦,
但是卻因為不懂掌握時機與法律問題,
而誤觸法網,得不償失。

如果你正面臨侵犯配偶權困擾,遇到上述情形卻不知道該如何往下一步邁進,
交由專業的「婦馨」徵信社來協助你蒐集侵害配偶權證據,增加和對方談判的籌碼。

歡迎你隨時聯繫「婦馨」徵信社,
「婦馨」徵信社協助處理妨害配偶權多年承辦案件的豐富經驗,
絕對誠信、不強迫推銷,交給「婦馨」必定能讓你安心、放心,
給你一個最值得信賴的委託管道,
相信我們會帶給你最優質的服務。

文章快速導覽:
「通姦罪」那些女人為難女人的大小事
自己的幸福靠自己爭取
通姦定義是什麼?
通姦除罪化原因是什麼?
侵害配偶權的定義

「通姦罪」那些女人為難女人的大小事

一段婚姻一旦走到盡頭,誰也不想不歡而散,
但是當只剩離婚唯一的路時,就是該放手的時候……

如果一段婚姻因為第三者介入,而無法讓雙方獲得幸福快樂,那強留有何用呢?

所謂「強摘的瓜不甜,強求的緣不圓」,所以離婚是為了讓自己過的更快樂。

你可以要求一筆精神賠償金,子女教育費跟贍養費、監護權歸屬官司,
當然先決條件是,您成功抓姦了,或者你可以要求的比較多,因為他有錯在先。

自己的幸福靠自己爭取

當一段婚姻已走到盡頭,不得不面對離婚時,
很容易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或是該準備什麼,
只希望能趕快脫離痛苦的枷鎖,

因此在簽離婚協議書時,會以為上面寫的東西都一定有效,
導致事後為了當初以為談好的賠償或孩子監護權的問題,
出現許多的爭議,還要耗費精神打官司爭取權益,
或是對方不肯離婚。

對方外遇不是你的錯,你有權力做出對自己最好的選擇,
沒有必要為了一個辜負結婚誓約的伴侶苦守一生,不值得!

結束會帶來更美好的人生,勇於面對,是對自己最好的方式。
此時你可以找專業的婦馨諮詢,我們在給你最合適的建議,協助你順利達成理想目標。

通姦定義是什麼?

簡單來說,通姦的定義就是與配偶以外的「異性」,
在彼此認同下發生肉體上的性行為,如以下原因而不被社會認可:


1. 違背婚姻制度

目前被世俗接納的婚姻制度仍是 「一夫一妻制」,
尋找小三或小王並發生婚外性行為,破壞了現有家庭的婚姻制度。


2. 妨害婚姻及家庭

「通姦」指配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
導致破壞婚姻及家庭,
當受害伴侶有具體的證據可以證明外遇配偶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的證據,

提告之後,外遇配偶與第三者便必須承擔妨礙家庭罪的相關刑責。

通姦除罪化原因是什麼?

在2020年台灣俗稱的通姦罪正式將通姦除罪化,
此時你一定非常多疑問,連通姦都除罪化了,
這難道是在鼓勵不甘心走入婚姻的人,
可以更肆無忌憚的去拈花惹草、傷害家庭嗎?


1. 跟上世界潮流

國際間有許多國家如印度、韓國已將通姦罪除罪,
所以台灣的相關法制也應該有所跟進。


2. 提倡性自主權
婚姻與家庭的定義隨時間已有不少變化,
台灣的法律也有改變,
通姦罪規定與誰發生性關係、用刑法嚇阻配告人的內容,
都是干涉人身自由保障的表現。


3. 非重要法律
通姦罪的目的是希望規範夫妻之間忠誠,
並維持婚姻與家庭制度。然而隨著社會的演進,
對於多元情感接受度也提高,所以婚姻與家庭的認知也有極大改變,
也開始轉向認為不該用刑法來判決婚姻裡不忠的情形。


4. 無法預防成立困難
通姦罪如果以預防的成效來看,並無有效維繫婚姻家庭。

如果需要達成「預防」,
其實民事方式便可達持效果,
比如證據成立困難、無法助於維持穩定婚姻關係。


5. 性別觀念上的差異

通常通姦罪實際情況是妻子容易原諒丈夫,
僅對小三提告,但當妻子外遇時,
丈夫因為自尊,原諒妻子的比例較低,
仍會提告,所以造成女性被告比例高於男性。

侵害配偶權的定義

民法對於【侵害配偶權】的定義比較廣泛,
只要伴侶與小三小王做出超越正常社交活動的行為時都可以提起訴訟。

如以下行為都可能損害配偶權,但侵害配偶權蒐證的合法性會影響判決
因此要委由專業徵信社才能為妳守護配偶權。

1. 摟肩親吻:
由於各國禮俗不同,
不像歐美地區的人通常比較熱情奔放,
因此在台灣的認知的三觀,摟肩、撫摸、親吻等行為不屬於正常的社交行為,
所以普遍被認定出界,有侵犯配偶權的可能。

2. LINE侵害配偶權 鹹濕親密對話:
這是最常發生的案例,LINE是現代人最常使用的聊天軟體
當伴與與第三者的聊天互動內容過於腥羶色,
甚至互傳私密影片,同樣會被視爲損害配偶權。

3. 多次共同出入飯店、旅館:
主要判斷依據為兩人是否「多次」共同出入,
並且處在非公共的私人空間,比如飯店房間,
經常出入飯店、汽車旅館,且有同房證據,視為妨害配偶權
但會議室等空間卻不會被視為越線。

4. 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
固定的小三小王、或是約砲等,
或是不固定第三者的性行為都會被列為外遇,
千萬不要以為與小三或小王你情我願就沒有違法喔!
都有可能作為侵犯配偶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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